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字﹝2023﹞19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3,385,371元,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43,353,560元,尚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5,576,208元。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13,340,085元,与尚未使用的
A股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7,763,877元,为尚未到期而未返还至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80,000,000元与收到的银行利息(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157,763,877元之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参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A股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 372005532018000028917 活期 159.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 372005532013001307933 活期 21,174.80
合计 21,334.01
注:因资金使用完毕,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均已注销。
2019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协议中专户的用途由“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改为“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码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
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