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2023
各位股东:
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职责和权利,勤勉尽责,认真出席会议,重点关注关联(关连)交易、利润分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公司重大事项,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陈瑞华,1974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人于 1997 年至
2000 年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助教,于 2000 年至 2004 年任南开
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4 年至今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2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年内出席全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上述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提请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沟通、现场
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公司的经营活动及重大事项信息,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中小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关连)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关连)交易进行认真审
核,重点关注关联(关连)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是否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关连)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 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能够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 年,曹子玉先生、孙文仲先生、杨文胜先生、马喜平先
生、陈立新先生及曹栋先生辞任了公司相关职务。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张小强先生、聂玉中先生及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张小强先生、聂玉中先生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聂玉中先生为总裁,高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卜周庆先生为财务总监、胡朝晖先生为副总裁。
本人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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