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戴国强
本人作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国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兼任博大绿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贵阳银行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院长,全国高校专业金融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银行外部监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直属支部书记兼副院长。
2019 年 5 月 9 日起至今,担任利群股份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到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对 2023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戴国强 8 8 6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第九届第六次到第九届第十一次会
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第一次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并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投出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并与年审
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沟通,维护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要求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持续加深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联系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加强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展的关注度。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向我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及时沟通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日常担保、股权激励、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通过通讯及现
场沟通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细致研读相关资
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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