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制定<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种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制定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
元(均含本数);
(2)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4)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
(5)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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