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9,117,966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50%
实际回购金额 198,434,837.0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51 元/股~5.24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及
2024 年7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及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117,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 年 7 月 23 日的
总股本 869,684,610 股)的比例为 4.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4 元/股,最低
价为 4.51 元/股,回购均价为 5.0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434,837.01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
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按照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告的减持计划进行了股份减持,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其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公司董事兼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39,117,966 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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