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州蓝海定向减资其参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蓝海”)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减少对其参股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小贷”)的股权投资。本次采用定向减资方式,由中州蓝海减少对中原小贷实缴的 34,000 万元出资额,支付形式拟以现金和资产形式支付,其余股东不参与本次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中原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0 万
元减少至 66,000 万元。2024 年 5 月 10 日,中州蓝海与中原小贷签订了《中州
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定向减资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定向减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定向减资事项已经中原小贷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
一、减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参股子公司定向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减少对其参股子公司中原小贷的股权投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9 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州蓝海定向减资其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5 月 10 日,中州蓝海与中原小贷签订了《定向减资协议》,双方约
定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进行减资项目所涉及的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083 号)(以下简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定向减资价格为 309,102,798.48 元,其中以现金形式支付 152,267,245.98 元,以资产包形式支付 156,835,552.5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乙方: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4 年 5 月 10 日
3、减资金额:人民币 340,000,000 元
4、中原小贷应当支付的减资款项:人民币 309,102,798.48 元
5、减资款项通过现金及资产包的形式支付:
中原小贷应向中州蓝海支付减资款项现金人民币 152,267,245.98 元;根据《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作为减资的部分对价项目所涉及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和抵债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088 号,以下简称“《债权和抵债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包评估值人民币 156,835,552.50 元,作价 156,835,552.50 元。
6、现金部分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为现金人民币 50,755,748.66 元,中原小贷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3 个
工作日内支付至中州蓝海指定收款账户;第二期为现金人民币 50,755,748.66 元,中原小贷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一年内支付至中州蓝海指定收款账户。第三期为现金人民币 50,755,748.66 元,中原小贷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三年内支付至中州蓝海指定收款账户。
双方一致同意该款项在按规定时间支付前不再计算利息、资金占用费等一切费用。如甲方未按上述协议时间逾期支付,按本协议约定计算违约金。
7、资产包交付方式:
根据《债权和抵债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包评估值为人民币 156,835,552.50元,作价人民币 156,835,552.50 元。
本协议签订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为资产包交割日;双方确认,资产包对应的资产按照交割日现状一次性从中原小贷转移至中州蓝海;中原小贷须在资产包交割日及时交付相关资料,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必要文件,以协助中州蓝海实现对资产包的占有或控制,配合其办理权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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