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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4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22299 债券简称:13中原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3中原债”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09。
回售简称:中原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登记期: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间的工作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6.20%并保持不变。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6.2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为6.20%并保持不变。
2、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发出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13中原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3中原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3中原债”债券,请“13中原债”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6、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3中原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13中原债。
3、证券代码:122299。
4、发行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保持不变;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牵头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为6.20%。
8、起息日: 2014年4月23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6]327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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