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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属 2024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2024 年度总第 8 次)〕
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7月23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与本
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刘宝龙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同意因退休原因解聘刘宝龙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程序完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刘宝龙先生任职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宝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黄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黄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黄超先生,无曾用名/别名,4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黄先生于 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铁一院助理工程师、团委机关工作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铁一院线路运输处
副处长、党总支书记、处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铁第一勘
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院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中铁第五
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院长;2021 年 8 月至 2024年 7 月任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 年 7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党委常委;2024年 7 月起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先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取得西南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中铁工提名陈云、陈文健、王士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文利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任期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提名的三位执行董事和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陈云先生,无曾用名/别名,61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铁工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7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
交通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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