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7:11:03 股吧网页版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鉴于安永华明服务年限已满,因此公司拟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毕马威华振。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
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
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为黄锋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质量控制复核人翁澄炜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①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②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玲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