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30 15:32:08 股吧网页版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 号)文件核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320,1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861,657.37 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0,138,342.55 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9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提请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
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 65 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1、“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3,016.13 万元,均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
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03.90 万元,尚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60.24 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尚未划转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的公司专户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4,080.19万元(含利息);另公司已划转实施主体湖南福瑞专户的募集资金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 万元,尚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0.05 万元(含利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人民币30,000.00 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人民币 383.95 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将自有资金人民币 30,383.95 万元(含利息)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后续投入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中。

2、将“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 65 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900.63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459.28 万元、“东峰首键年产 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2,004.86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04.86 万元,项目投资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
期)”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且各方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