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股票代码:601518
收购人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283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根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86 户企业解除委托监管和脱钩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71 号)变更吉高集团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持有吉高集团 100%股权,并通过吉高集团间接控制吉林高速 54.35%股份,成为吉林高速实际控制人。本次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吉林省政府批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13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14
收购人声明......15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吉林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收购人 指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高速、上市公司 指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吉高集团 指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政府、省政府 指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交通厅、省交通厅 指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 86 户企业解除委托监管和脱钩划转
本次收购 指 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71 号)
变更吉高集团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持有吉高集
团 100%股权,并通过吉高集团间接控制吉林高
速 54.35%股份,成为吉林高速实际控制人。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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