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1亿-1.5亿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上海
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经问询,公司董
监高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未来3个月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6个月内如有相关减持计划,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持股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回复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
方案之决议日,湘财股份及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
不存在减持计划,湘财股份已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
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除外。
若有后续有减持计划,湘财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若股东大
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2、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案需
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
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
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方案之决议日,持股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
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但仍存在后续有减持
计划的可能,其前期发行的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
券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若相关股东未
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情况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
提议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
有资金 1-1.5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并于回购后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份回购的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
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
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6/3,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6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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