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明州甬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明州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投资”)拟以自有资金 15,400 万元收购宁波开云华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云华玺”)、宁波众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沃投资”)、上海岑飒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岑飒”)分别持有的上海明州甬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甬嘉”)51%、29%、20%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开云华玺、众沃投资、上海岑飒未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下属子公司康复投资持有上海甬嘉 100%股权;
● 业绩承诺与补偿:开云华玺、众沃投资、上海岑飒承诺,上海甬嘉 2024年度-2026 年度三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3,821 万元。(以下业绩补偿所涉及“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如上海甬嘉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收购对价。
● 控股股东及交易出让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若三星医疗本次收购的标的医院在业绩对赌期结束后,存在 2024 年-2026
年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利润的,且出让方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标的医院202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业绩补偿责任的,由奥克斯集团在出让方违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补偿义务,具体以现金方式汇入收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标的医院交易出让方承诺:
1、若因股权交割日前遗留的医疗纠纷、未决诉讼引起赔偿的,我们在收到医院书面通知并确认属实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所涉所有赔偿金额(评估基准日前已计提的除外)按各自持股比例补偿给医院;
2、若因医院开放床位超出核定床位而被卫生主管单位行政处罚的,我们在收到医院书面通知并确认属实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所涉所有赔偿金额按各自持股比例补偿给医院;
3、若医院被卫生主管单位责令改正导致医院床位减少、人员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医院评估值的,所涉估值差额部分,由我们在评估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收购方。如在业绩承诺期内与业绩承诺所涉补偿金额重复,则不予重复计算。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医疗”)下属子公司康复投资拟以自有资金 15,400 万元收购开云华玺、众沃投资、上海岑飒分别持有的上海甬嘉 51%、29%、20%股权。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子公司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宁波奥克斯开云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克斯开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了 1 名委员,应认为公司对奥克斯开云具有重大影响,故奥克斯开云为公司关联方。开云华玺系奥克斯开云设立的子基金,故开云华玺为公司关联方。同时众沃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锡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配偶的兄弟,故众沃投资为公司关联方。上海岑飒为公司非关联方。本次与开云华玺、众沃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子公司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宁波奥克斯开云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了 1 名委员,应认为公司对奥克斯开云具有重大影响,故奥克斯开云为公司关联方。开云华玺系奥克斯开云设立的子基金,故开云华玺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众沃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锡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配偶的兄弟,故众沃投资为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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