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管理,强化公司ESG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履行ESG职责,推进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一)真实性: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进行披露,如实反映企业客观情况。
(二)准确性:以利益相关方的判断能力作为准确理解披露信息的标准,内容不含有误导性陈述。
(三)完整性:应披露对利益相关方做出价值判断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所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全面具体。
(四)一致性:使用一致的披露统计方法,使披露的信息能为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第二章 ESG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建立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与 ESG 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ESG工作组,由公司总裁、各部门负责人、各事业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主管领导和指定的ESG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为ESG工作组的牵头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六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
2.审定公司的ESG报告。
(二)战略与ESG委员会
1.研究和制订公司的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
2.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
3.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
4.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ESG报告。
(三)ESG工作组
1.贯彻落实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ESG工作;
2.负责拟定ESG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ESG信息收集、汇编,编制ESG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ESG业务培训,跟踪ESG政策要求及趋势;
5.总结ESG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反馈ESG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建立对外沟通工作流程;
7.其他与ESG工作组相关的工作职责。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ESG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ESG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ESG信息。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九条 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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