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作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国核建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万良,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客座教授。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73项议案;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项议案。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4次,参加董事会16次,审议并表决通过73项议案,于董事会听取7项专题汇报,进行3次董事会专题学习;在会议召开
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议案等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经理层就有关议案的汇报,独立、客观、审慎的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表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2023年10月26日,由本人作为召集人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追加关联保理、增资中核财务公司等关联交易及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3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修订并发布《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26项议案,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听取《2022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1项汇报;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5项议案,审议董事、高管人选;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6项议案,包括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发行可续期债等。
(三)现场工作及调研、学习情况
2023年,包括出席各类会议、研究审阅相关材料、参加调研及培训等履职时间合计约104天。
除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会议外,本人还参加公司2023年度战略研讨会,参与谋划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工作,听取了有关子公司专题汇报,与公司管理层就战略规划与人力资源保障、财务管理与风险防控、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角度等进行讨论,
建议公司认真研判未来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资本运作风险
防范意识及市场化运作水平,关注社会责任。
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8次,调研范围包括公司子公司、中核集团下属其他单位及外部企业等15家单位、以及重点项目现场,深入建设一线,聚焦项目进展。通过调研,对上市公司主责主业以及拓展新业务板块形成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行业及资本市场有关活动,包括上市公司董秘论坛、中国工程承包商会八届二次理事会暨2023行业年会,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及资本市场情况,为董事会更好的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决策专家、经营顾问”的重要作用,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3年,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1期独董任前培训,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参加董事履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此外,公司董事会组织常态化专题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及董事会建设相关要求等,认真研读公司定期发送的行业信息研报、政策汇编解读等文件,通过学习及时掌握最近政策要求,全面掌握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用的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听取审计机构专项报告,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参加 2022 年报暨 2023 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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