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3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施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推荐范福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完成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工作。
目前,公司第四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独立董事吴万良先生、董事范福平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马朝松先生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中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共审议 26 项议案,听取 1 项汇报。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终止中核二四转让江苏润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核财务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听取《关于 2022 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的报告》。
(四)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核财务公司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中核二二与中核华建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追加关联保理的议案》《关于以未分配利润同比例转增中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监管要求,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良好,未发生不宜继续承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的事项,符合续聘条件。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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