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357 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2019 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 2,996,25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 2,996.25
万 张 , 期 限 6 年 。 公 司 本 次 可 转 换 债 券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996,25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7,490,625.00 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 2,988,759,375.00 元。此外,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 1,778,625.00 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 370,000.00 元、律师费用 470,000.00 元、信用评级费用 100,000.00 元、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838,625.00 元,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6,980,7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083 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967 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2 年公司向包括母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十二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71,639,466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6.75 元/股,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8,566,395.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8,779,982.38 元(含税)后,实际到账资金为2,499,786,413.12 元。此外,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 3,258,781.07 元(含税),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 1,780,000.00 元、律师费用 400,000.00 元、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 1,078,781.07 元,上述服务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扣税后为 11,392,822.59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497,173,572.9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前缴足,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62 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山路支行)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予以公告。三方监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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