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BJAA10B0124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对后附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国核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中国核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核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BJAA10B0124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国核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本公司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357号《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2019年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96,2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2,996.25万张,期限6年。本公司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6,25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7,490,625.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2,988,759,375.00元。此外,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本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1,778,625.00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370,000.00元、律师费用470,000.00元、信用评级费用1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838,625.00元,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6,980,7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083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2022年非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