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2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
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9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标,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95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287,6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9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标,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2,111,2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监事王利民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曾经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王利民先生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预留授予的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公司按经审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500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监事王利民先生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曾经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王利民先生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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