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2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97,5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4.287 元/股,预
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7.455 元/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5 月 2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向 2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 2,334.04 万股,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登记。
7、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5 月 1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预留部分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