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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 18.7583 万元人民币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5%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075.2938 万元人民币,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受山东电建在原《合伙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上述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为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跨地域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有效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更好地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ingxia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变更为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2、鉴于公司名称拟进行变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变更(修订)前 变更(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宁夏嘉泽新能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嘉泽新能源股
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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