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芳女士主持。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之《第六号 定期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