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泽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3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8月26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8月26日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4年8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039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130,000万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九)付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 年 8 月 24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担保事项:不提供担保
(十一)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3.57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3.17 元/股。
(十三)可转债信用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嘉泽转债”第四年付息,
计算期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5元(含税)。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3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8月26日
(三)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8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嘉泽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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