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
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分析的主要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5 年 8 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 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59,770,114 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仅为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4)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075.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54,795.84 万元,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4 年 1-9 月业绩数据年化后测算分别为73,434.55 万元、73,061.12 万元。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较上一年下降 10%;②与上一年持平;③较上一年增长 10%;
(5)在预测 2025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总股本 2,434,351,234 股为基础,仅测算本次发行股
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员工持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实际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43,435.12 243,435.12 289,412.13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的日期 2025 年 8 月
假设情形 1: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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