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023 年度,公司汽车销量为 122.52 万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2
亿元,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 P=94.78%,因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93.04%,公司层面未解除限售部分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① 因 7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或岗位调迁,6 名激励
对象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或岗位调迁,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述 7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200 股,6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2,550 股。
② 因 18 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前降职,根据《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十三章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标准,重新核定当期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所调减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述 18 名激励对象注销当期已调减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167股。
③ 因 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或“E”,根据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取消 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可解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900股。因26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26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3,475 股。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述 271 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37,375 股。
公司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891,119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日期
1,891,119 1,891,119 2024 年 5 月 2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 年 7 月 22 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按照《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回购注销公司层面未解除限售部分,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结合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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