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MOTOR COMPANY LIMITED
A 股股票代码:601633
H 股股票代码:02333(港币柜台)及 82333(人民币柜台)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股东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3:5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条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六、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
为弃权。
七、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勿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主席:董事长魏建军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大会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本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短期融资
券及超短期融资券,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每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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