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長 城 汽 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333(港幣櫃台)及82333(人民幣櫃台)
建議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及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正假座中國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朝陽南大街2266號本公司會議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9至10頁。無論 閣下能否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務請將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填妥。H股股東須盡快親身或以郵寄方式將代表委任表格送達本公司H股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股東特別大會及任何續會(視屬何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如 閣下擬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則須於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或之前將填妥的回執送達本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處(就H股股東而言)。
* 僅供識別
2024年9月30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3
1. 緒言 ...... 3
2. 建議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 4
3. 股東特別大會 ...... 4
4. 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手續期間 ...... 4
5. 以投票方式表決...... 5
6. 推薦建議 ...... 5
7. 其他資料 ...... 5
附錄一 建議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 6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 9
– i –
釋 義
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股份代號:
601633);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經不時修訂、修改或以其他方
式補充;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或「公司」或 指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
「長城汽車」 限公司,其H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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