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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5 17:01:22 股吧网页版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收购关联方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关联方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滨化海铭”)拟以人民币14,937.60万元,受让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海明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金额均
为0。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进行的交易次数为
2(不含本次交易),金额为6,580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滨化海铭拟与海明化工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合计14,937.60万元受让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项目(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包括海明化工持有的383.87亩土地使用权及20万吨/年烧碱工程项目。本次资产收购以标的资产经评估的投资价值14,937.60万元作为定价依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为进一步扩大氯碱板块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拟收购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工程项目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关联方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江、张忠正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海明化工为山东和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盈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于江任和盈新材料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投资”)董事,董事张忠正过去12个月内曾任滨化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明化工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4164425195M

成立日期:1996年7月8日

企业住所: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157号

法定代表人:吴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偶氮二甲酰胺、偶氮二异丁腈、水合肼、液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氢气、双氧水等。

主要股东:山东和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于江任滨化投资董事,董事张忠正过去12个月内曾任滨化投资董事。除此之外,海明化工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项目,包括海明化工持有的383.87亩土地使用权及20万吨/年烧碱工程项目。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购买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1)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经济开发区恒业三路157号,宗地总面积255,915.00平方米(383.87亩)。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人为海明化工。该宗地无租赁,无抵押、担保等其他他项权利。

(2)20万吨/年烧碱工程项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有关规定,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工程项目列示在《关于全省继续保留实施和关停退出“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公告》的全省继续保留实施的“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中,建设方为海明化工,属手续齐全的存量项目。

上述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

海明化工成立于1996年,位于沾化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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