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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 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回购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董事张德刚先生拟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715,250 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计划。如后续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可能存在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回购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因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
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本次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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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