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
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航天科技集团拟将 537,408,512 股本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收到航天科技集团通知,2024 年 8 月 26 日,航天
科技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成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航天科技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537,408,512 股,划入“航天科技集团-中金公司-24 航天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由中金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担保及信托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表决权时,中金公司将根据航天科技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航天科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1,691,416 股,持股比例为 62.77%;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537,408,512股,持股比例为12.72%。本次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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