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
及年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续展及 2025-2027 年度上限申
请的议案》《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尚需
提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
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不会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于2024年
7月12日签署集中服务协议、网间互联结算安排协议、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框
架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通信资源租用协议、IT服务框架协议、后勤服务框
架协议、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末梢电信服务框架协
议、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框架协议和融资租赁框架
协议。有效期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司与电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电子商务”)于2024年7月12日签署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分别与公司、电信集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文化”)、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于2024年7月12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续展及2025-2027年度上限申请的议案》、《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柯瑞文、刘桂清、唐珂、李英辉、李峻按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信集团持有本公司58,476,519,174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9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电信集团(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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