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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4 15:29:30 股吧网页版
光大证券原投行总经理内幕交易 亏损530余万元被罚460万元 公司回应:全面整改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帅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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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3日晚,证监会网站公开披露,光大证券(601788.SH)时任员工赵远军,在参与星星科技(300256.SZ)重组过程中内幕交易,提前买入1140余万元,但最终亏损530余万元。证监会依法对赵远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赵远军出生于1971年,有多年投行经验,涉案期间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9月14日,光大证券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应表示,坚决支持证监会对公司前员工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投行大佬内幕交易亏损46%

  2020年3月15日,星星科技发布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光大证券后被聘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2月17日,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20年2月19日,康某向赵远军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赵远军向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事宜,并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2020年2月20日,康某向赵远军发送了相关分析报告。2020年2月22日,赵远军参与了与星星科技方面就该项目进行的视频会晤。

  赵远军随即悄悄买入,于2020年2月25日、28日,使用“赵某江”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星星科技约160万股,成交金额约1141万元。2021年8月18日、19日,赵远军清仓卖出,成交金额约610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亏损532.59万元,亏损幅度约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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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军内幕交易期间,星星科技股价(前复权)走势图。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行情数据显示,赵远军建仓成本略超7元/股,星星科技股价于2020年9月一度涨至10元附近,但此后一路震荡下行。2021年8月17日晚,星星科技公告披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股价随后连续重挫。2021年8月18日、19日,星星科技分别下跌20%、10.8%,赵远军正是在这两天清仓。

  结合赵远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赵远军处以400万元罚款;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对赵远军处以60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共计460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赵远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光大证券:全面自查整改

  公开信息显示,赵远军出生于1971年,有着多年投行经验,2019年曾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2020年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在2020年11月的一场资本年会中,光大证券获评为最佳成长投行,赵远军则获评为最佳投资银行家。

  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提到,赵远军在光大证券任职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

  面对行政处罚,赵远军不服,申辩称不知悉案涉内幕信息,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是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证监会对此表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赵远军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设计,于2月22日参加了相关视频会晤。赵远军系法定内幕知情人,在知悉相关重组信息后负有戒绝交易的法定义务,其提出的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等申辩理由,不构成阻却内幕交易的正当事由。

  就赵远军内幕交易一案,9月14日上午,光大证券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应表示,坚决支持证监会对公司前员工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光大证券同时称,近年来,公司严格落实《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夯实提升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控力度,并从合规、内审、纪检等条线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信息申报管理、交易行为监控核查、违规行为追责问责、加强警示案例教育等形成全面管控机制,对员工执业行为违法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原则,建立问责体系强化问责力度。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完善管控长效机制,以严的措施推动严的氛围全面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赵远军的继任者,于2021年1月起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的杜雄飞也已被查。早在2021年11月17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曾发布信息,杜雄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大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内幕交易违反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通过内幕交易行为谋取非法利益,会导致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交易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无论是有违法所得,还是实际亏损,查实后均有可能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从事内幕交易即便亏损也被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充分表明证券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不断加大,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厉健律师说。

  顶级券商投行接连出事

  近段时间以来,已有多家顶级券商投行出事。

  2024年8月中旬,多家媒体报道,国元证券负责投行业务的总裁助理、投资银行总部原总经理王晨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国元证券随后对此回应称,王晨系因个人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晨,1975年出生,在国元证券工作超过20年,系全国首批保荐代表人,安徽首届十大杰出金融青年,新财富最佳投资银行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8日披露,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公安部等部门协助下,经上海市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姜诚君出生于1968年4月,原系海通证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于2024年7月外逃。2024年8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据财新报道,姜诚君在涉嫌职务侵占线索显露且受到边控后,选择从云南偷渡出境至老挝,并在那里落网。姜诚君出事是因为其多年前保荐的一单IPO项目中被查出了违规问题。

  此外,9月5日,有媒体报道,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王昭凭日前被有关部门从会场带走。当日下午,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告称,近日收到监察机关出具的《留置通知书》,王昭凭被监察机关依法留置,王昭凭已因个人原因辞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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