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1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
“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成
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自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止。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本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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