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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1)
(I)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召开的
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II)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变动;
(III)董事会辖下委员会成员的变动;
(IV)核数师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变更;及
(V)派付二零二三年度末期股息
兹提述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之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业绩公告」);(ii)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有关建议更换核数师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之公告(「该等公告」);(iii)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之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iv)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更换核数师的通函(「该通函」);(v)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以及建议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补充通函(「该补充通函」);及(vi)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该补充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确认本公告并无虚假声明、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I. 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假座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举行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合共持有1,233,841,000股股份的持有人,即代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0%,有权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就会上提呈之决议案(「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表决。所有股东於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概无任何股东须就任何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而仅可对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投反对票。
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持有代表本公司797,320,752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1029%。所有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均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只适用於A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10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9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1
2、 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7,320,752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7,595,469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9,725,283
3、 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4.621029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728045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892984
注: 出席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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