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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7:10:30 股吧网页版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2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7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复函: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计划)在未来 3 个月内及未来 6 个月内,结合市场情况、自身需求与其他相关规定
决定权益变动/减持计划,实施权益变动/减持计划前,京沪计划将依据有关规则信息披露。

若上述人员及股东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 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
产生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
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 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 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
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全体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实施股份回购是公司落实
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提振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举措,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3.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综 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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