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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8:36:06 股吧网页版
光大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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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行有效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

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

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贵公司网站上刊载的《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由贵公司董

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此做出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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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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