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3 17:15:59 股吧网页版
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694,820,16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694,820,16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沪农
商行”)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38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4,444,445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9,644,444,44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68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64,444,4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

2022 年 8 月 19 日,3,657,319,000 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后,本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22,68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0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1,763,4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9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3,682名股东和 1 个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尚未确权的股东,其对应持有的公司股份暂登记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名下),共计 4,694,820,1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68%,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的有关内容,相关股东作出了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前按序合计持股超过 51%的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方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其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2)上述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15%,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50%。(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其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6)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其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职工监事承诺:(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2)上述 36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15%,且 5 年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