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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22:27:59 股吧网页版
美凯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情况报告-陈善昂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陈善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了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担
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陈善昂,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毕业于厦门
大学,获博士学位。自 1990 年 3 月起任教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曾任上市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非上市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应出席
的董事会(12 次)和股东大会(4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被选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要求公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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