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蔡庆辉,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获
博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历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厦门大学法律系讲师、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职,2005 年 8 月起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及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本人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的次数
蔡庆辉 12 12 11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 审计委员 提名委员 薪酬与考 独立董
姓名 资委员会 会 会 核委员会 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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