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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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28)
持續關連交易 - 訂立補充協議I及修訂服務範圍及年度上限
及
關連交易 - 訂立補充協議II及修訂代價
訂立補充協議I及修訂服務範圍及年度上限
於2024年9月27日,董事會已批准本公司與廈門建發訂立補充協議I,據此,(i) 提供服務總協議項下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服務」)範圍將包括施工服務;及(ii)提 供服務總協議項下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將分別由人民幣 20百萬元、人民幣30百萬元及人民幣40百萬元修訂為人民幣40百萬元、人民幣 60百萬元及人民幣50百萬元。除提供服務總協議項下之服務範圍及年度上限的 該等修訂外,提供服務總協議的主要條款維持不變。
訂立補充協議II及修訂代價
於2024年9月27日,董事會亦已批准江蘇蘇南建築與湛江海新訂立補充協議II, 據此,服務協議項下的代價將由約人民幣 219.11 百萬元(不含稅)修訂為約人民 幣212.86百萬元(不含稅),而項目的總樓層面積將由約 113,155 平方米規正為約 112,703平方米。除服務協議項下有關代價及項目總樓層面積的規正外,服務協 議及其日期為2024年3月26日的補充協議的主要條款維持不變。
《上市規則》的涵義
廈門建發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因此,廈門建發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補充 協議I及提供服務總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以下簡稱「交易I」)構成《上市規則》 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湛江海新為本公司主要股東紅星美凱龍控股的附屬公司。因此,湛江海新為本 公司的關連人士,且補充協議II及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以下簡稱「交易 II」)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 於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 4 .07條就交易I及交易II各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0.1%但低於5%,故交易I及交易II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公告及 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緒言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8月6日、2021年3月30日、2023年3月30日、2024年3月26日及2024年7月12日的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提供服務總協議;及(ii)服務協議。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訂立補充協議I及修訂服務範圍及年度上限
於2024年9月27日,董事會已批准本公司與廈門建發訂立補充協議I,據此,(i)服務範圍將包括施工服務;及(ii)提供服務總協議項下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將分別由人民幣20百萬元、人民幣30百萬元及人民幣40百萬元修訂為人民幣40百萬元、人民幣60百萬元及人民幣50百萬元。除提供服務總協議項下之服務範圍及年度上限的該等修訂外,提供服務總協議的主要條款維持不變。
繫人向本集團支付費用的原本及經修訂年度上限載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原本 經修訂 原本 經修訂 原本 經修訂
廈門建發及其合營 20 40 30 60 40 50
企業及聯繫人向
本集團支付的費用
上述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經修訂年度上限乃經參考以下釐定:(i)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增可能提供的施工服務及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提供施工服務、代理服務的估計年度增長;(ii)就本集團與獨立第三方之間交易項下的類似服務的歷史交易所收取的費用;及(iii)類似性質服務的現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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