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7:49:55 股吧网页版
福莱特: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
領導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以 下簡 稱「《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準 則》、《上 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 規範運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簡稱「《聯交所上市規則》」)、《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
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任命。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擔任,負責召集和
主持委員會工作,提名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任命。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
任。

任職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董事會根據上述第三至第五條規定於三個月內補足委員人數。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七條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
程序,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
就此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或就任免董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三)根據公司經營活動情況、資產規模和股權結構對董事會的規模和構成向
董事會提出建議;

(四)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
面),並就任何為配合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
議;

(五)研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六)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七)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長及總 裁)繼任計劃向董事
會提出建議;

(八)董事會授權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監管規則和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宜。

董事會對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未採納或者未完全採納的,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中記載提名委員會的意見及未採納的具體理由,並進行披露。

第八條 提名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控
股股東在無充分理由或可靠證據的情況下,應充分尊重提名委員會的建議,否則,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

提名委員會行使職權必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第四章 決策程序

第九條 提名委員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
情況,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當選條件、選擇程序和任職期限,形成決議後備案並提交董事會通過,並遵照實施。

第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程序:

(一)提名委員會應積極與公司有關部門進行交流,研究公司對擬進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的需求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

(二) 提名委員會可在本公司、控 股(參 股)企業內部以及人才市場等廣泛搜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

(三)收集初選人的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
形成書面材料;

(四)徵求被提名人對提名的同意,否則不能將其作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
選;

(五)受理公司章程規定的有提名權的提名人提出的候選人的提案;

(六)召集提名委員會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