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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福莱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回购公司部分 H 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
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和 2024 年 6 月 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拟回购本公司部分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福莱特
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福莱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福莱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福莱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 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莱转债”持有人。上述“福莱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福莱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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