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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16:55:57 股吧网页版
福莱特:福莱特H股公告(註銷已回購H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福 莱 特 玻 璃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注销已回购H股

兹提述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的通函(「通函」)以及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性授权(「一般性授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期间,本公司累计已回购H股股份8,285,000股,占本公司於股东大会和类别会议批准一般性授权当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35%及已发行H股总股数的1.84%,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17.98元╱股,最低价为港币13.66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币122,291,7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一般性授权。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已回购H股已全部予以注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2,071,250.00元。本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阮洪良

董事长

中国浙江省嘉兴市
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
在本公告之日,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魏叶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攀女士、华富兰女士和吴幼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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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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