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108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徐攀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7 日就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3、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向全体员工
公示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授予
期权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10)。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
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5)。
5、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
行相应的调整,并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4.1072 万份 A 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02 元/股。公司监
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