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福莱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共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元。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231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 金额 金额
1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 239,312.70 194,500.00 137,937.86
透面板制造项目
2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66,515.96 63,492.12 27,105.90
3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 20,697.75 19,700.00 18,946.05
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446,526.41 397,692.12 303,989.9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3,989.9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91,123,771.4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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