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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18:56:47 股吧网页版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4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4 - 2024/7/25 2024/7/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0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分派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浙 22 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浙 22 转债”停
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与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882,194,87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 38,781,6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3,843,413,272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8,077,858.0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43,413,272×0.14÷3,882,194,872≈0.1386 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动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386)÷(1+0)=前收盘价格-0.1386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4 - 2024/7/25 2024/7/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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