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6 17:58:45 股吧网页版
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由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8/1~2025/7/31

预计回购金额 1.0 亿元~1.2 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81,591,147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401%

实际回购金额 100,999,94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1 元/股~1.31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和 2024 年 8 月 5 日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6)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
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二)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81,591,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0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1.31 元/股,
最低价格为 1.21 元/股,回购均价为 1.2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100,999,948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15 日和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第二次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