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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7:53:08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免: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香港《证
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证券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
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沪港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还
应当符合境内外有关沪港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
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证券上市
地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规范、理性、有序,
充分关注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应当及时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主动做好规则提示。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
或公司授权部门通过上交所网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
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
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
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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