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转债代码:113041 转债简称:紫金转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紫金转债”赎回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赎回价格:100.129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紫金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7.00 元/股转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A 股股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紫金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 100.129 元/张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紫金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因目前“紫金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129 元/张)存在较大差异,
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特提示“紫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如投资者持有的“紫金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不低于公司“紫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紫金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紫金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紫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10 元/股),已触发“紫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紫金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赎回价格为 100.129 元/张。
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期间(2020 年 11 月3 日至 2021 年 11月2 日)票面利率为 0.2%;
计息天数: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共 235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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