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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6:07:26 股吧网页版
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京
运通”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石嘴山京运通提供 0.00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石嘴山京运通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或“债权人”)签订了本金为 10,0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石嘴山京运通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与华润融资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5.0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12、临 2023-016、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5317767912U

3、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2 日

4、注册地址:惠农区煤炭路以南、110 国道以东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石嘴山京运通资产总额 18,228.44 万元,负债
总额 12,637.07 万元,净资产 5,591.3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33%;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67.24 万元,净利润 778.5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公司直接持有石嘴山京运通 100%的股权,石嘴山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10,0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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